索 引 號 | 640400000/2023-00026 | 發文時間 | 2023-06-15 |
發布機構 | 固原市政府辦 | 文 號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有效性 | 有效 |
標 題: | 固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固原市“引客入固”獎勵辦法》的通知 |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
《固原市“引客入固”獎勵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固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6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固原市“引客入固”獎勵辦法
為持續擴大“天高云淡六盤山”的品牌影響力和市場轉化率,加大“引客入固”力度,優化市場促進機制,構建客源拓展網絡,拓寬客源輸入渠道,提高客源輸入流量,促進固原市全域旅游高質量發展,根據《自治區黨委 人民政府關于全域旅游示范區建設的意見》(寧黨辦〔2017〕36號)、《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關于印發﹤“引客入寧”以獎代補管理辦法﹥的通知》(寧文旅通發〔2021〕41號)和《固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固原市消費需求促進年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固政辦規發〔2023〕1號)精神,結合固原市文化旅游業發展實際,制定固原市“引客入固”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一、總體規定
(一)獎勵對象。本辦法獎勵對象為通過各種渠道向固原市輸送游客且具有合法注冊資質的各級各類旅行社、固原市A級以上景區等旅游從業機構。
(二)獎勵前提。“引客入固”獎勵,是根據旅行社、旅游景區等旅游從業機構對固原市文化旅游作出的貢獻,對符合獎勵條件的申報主體兌現“以獎代補”資金的總稱。
(三)獎勵原則。“以獎代補”資金的使用管理,嚴格遵守市財政資金管理辦法,遵循科學規范、公開透明、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績效管理、強化監督的原則。
(四)獎勵兌現。同一事項只獎勵一次,各申請獎補政策的對象的分支機構再不能重復申請。旅行社在滿足本政策獎補條件同時還符合固原地區現行有效的其他獎補政策,按就高不重復原則處理。
本辦法實行提前報備和年度申報制。申報主體應按規定預先向固原市文化旅游廣電局報備相關信息,采取一事一報備,并于次年1月1日至31日期間按規定要求申報獎勵,逾期不予受理。
經審核符合獎勵條件的,于次年3月1日前兌現。
(五)獎補資金。按照資金預算,每年獎補總額不突破200萬元,其中:旅游包機和航班切位獎補不超過40萬元;旅游專列獎補不超過50萬元;區內外自駕車隊獎補不超過30萬元;旅游大巴車團隊獎補不超過30萬元;最佳送團旅行社獎補不超過20萬元;旅游市場宣傳促銷獎補不超過30萬元。
如單項獎補資金有結余,可統籌調配到其他獎項;如單項獎補總額超出核定標準,經調配后仍超出核定標準,該獎補項目按比例進行核減;如當年獎勵資金兌現有結余,自動滾入下年獎勵資金盤中。
二、獎項設置
(一)旅游包機和航班切位獎勵。
1.旅游包機獎勵。旅行社(含其他旅游從業機構,下同),包租非固定航班客機入固旅游,單批游客100人以上(含100人),在固原市游覽3個A級收費景區或2個A級收費景區和2個無門票A級景區,且在固原住宿2晚,每架次獎勵2萬元;每增加一個A級收費景區或增加1晚住宿或增加2個無門票A級景區,追加獎勵0.5萬元。
2.航班切位獎勵。旅行社以航班切位方式組織游客入固旅游,在固原市游覽3個A級收費景區或2個A級收費景區和2個無門票A級景區,且在固原住宿2晚,累計人數達到300人的每位獎勵100元,達到500人的每位獎勵130元,達到1000人的每位獎勵150元。
(二)旅游專列獎勵。旅行社組織游客乘坐專列到達固原旅游,游覽3個A級收費景區或2個A級收費景區和2個無門票A級景區,且在固原住宿1晚,單批游客200—299人的一次性獎勵1.5萬元,單批游客300—399人的一次性獎勵2萬元,單批游客400—499人的一次性獎勵3萬元,單批游客500—599人的獎勵3.5萬元,600—699人的一次性獎勵4萬元,700人及以上的獎勵5萬元,最高不超過5萬元。另每增加一個A級收費景區或增加1晚住宿或增加2個無門票A級景區,追加獎勵0.5萬元。旅行社連續組織游客乘坐專列到達固原旅游全年超過10趟次(包含10趟),一次性獎勵10萬元。
(三)區內外自駕車隊獎勵。旅行社組織區內外自駕車團隊(每輛車乘坐平均不少于2人)到固原旅游,游覽2個A級收費景區或一個收費景區和2個無門票A級景區且在固原住宿1晚,按單批次進行獎勵:每批次10—19輛自駕車,每輛車獎勵50元;20—29輛自駕車,每輛車獎勵70元;30—39輛自駕車,每輛車獎勵100元;40—49輛自駕車,每輛車獎勵125元;50輛以上自駕車,每輛車獎勵150元,連續組織自駕游客到達固原旅游,全年超過200車次,一次性再追加2萬元。
(四)旅游大巴車團隊獎勵。
1.旅游大巴單批次獎勵。旅行社組織區內外游客乘坐大巴車團隊到固原旅游,游覽2個A級收費景區或一個收費景區和二個無門票A級景區且在固原住宿1晚,按單批次進行獎勵:每批次50—100人每人獎勵5元,每批次100—199人每人獎勵6元,200—299人每人獎勵7元,300—399人每人獎勵8元,400—499人每人獎勵9元,500人以上,每人獎勵10元。
2.旅游大巴累計獎勵。旅行社組織區內外游客乘坐大巴車團隊到固原旅游,全年累計人數達到3000人以上獎勵1萬元,5000人以上獎勵2萬元,8000人以上獎勵3萬元,10000人以上獎勵5萬元。
(五)最佳送團旅行社獎。根據旅行社策劃推出游覽固原精品線路(紅色旅游、絲路旅游、避暑旅游等)、累計送客到固原所有A級景區超過1萬人,對綜合打分排名前5名的旅行社,分別給予 6萬元、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的獎勵。
(六)旅游市場宣傳促銷獎勵。
1.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固原市A級旅游景區,可申報旅游市場宣傳促銷獎勵:
(1)全年購票游客接待量不少于20萬人次;
(2)充分利用微信公眾號、微博、今日頭條、視頻號、抖音、快手等全媒體矩陣主流媒體開展固原旅游宣傳營銷,當年投入宣傳廣告資金不少于30萬元;
(3)參加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固原市文化旅游廣電局組織的各類宣傳營銷活動不少于6次且自主外出促銷活動不少于5次;
符合上述條件的景區,經綜合打分排名前三的,分別給予8萬元、7萬元、5萬元的獎補資金。
2.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固原市星級酒店、五星級農家樂和非遺文創等文旅企業,可申報旅游市場宣傳促銷獎勵:
(1)充分利用微信公眾號、微博、今日頭條、視頻號、抖音、快手等全媒體矩陣主流媒體開展固原旅游宣傳營銷,全年視頻號、抖音、快手累計發布文旅宣傳視頻50個,微信公眾號、今日頭條、微博、小紅書累計發布圖文50篇,累計點擊量達到100萬;
(2)參加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固原市文化旅游廣電局組織的各類宣傳營銷活動不少于5次;
符合上述條件的旅游從業機構,經綜合打分排名前五的,分別給予3萬元、2.5萬元、2萬元、1.5萬元、1萬元的獎補資金。
三、獎勵申報
(一)申報方式。
1.符合申報條件的旅行社、旅游景區等旅游從業機構,可在固原市文化旅游廣電局進行現場申報。
2.所申報的項目,只能由一家機構申報,不得聯合申報和重復申報,否則將取消獎勵資格。
3.同一涉旅企業、景區、旅行社針對同一項目已申報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獎補政策并獲得獎補的,可疊加申報、獲得固原市“引客入固”獎勵。
4.同一團隊只能申報一項獎勵。
(二)申報資料。除最佳送團旅行社獎外,其他各獎項實行先報備、后申報。
1.區內外旅游包機和航班切位獎勵、區外旅游專列獎勵、區內外自駕車隊獎勵、旅游大巴車團隊獎勵,在抵達固原市前3日內,需向固原市文化旅游廣電局提前書面報備活動基本情況(活動行程、人員規模、游覽及住宿計劃)。
2.旅游市場宣傳促銷獎,在活動開展前,先向固原市文化旅游廣電局提前報送活動實施方案及預算,經書面備案后方可作為申報獎勵前提;申報獎勵時,再提供兌現申請、活動結案報告、活動支出發票、活動照片視頻等相關資料。
3.申報主體應準確提供有關資料,并積極配合固原市文化旅游廣電局完成抽查審核工作。
四、工作監督
(一)監督機制。固原市文化旅游廣電局對獎勵資金進行嚴格管理,并主動接受行業主管部門、審計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獎勵對象須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獎勵兌現信息將在固原市文化旅游微信公眾號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予以兌現。
(二)不予獎補的情形。
1.符合申報條件的旅行社、旅游景區和其他旅游從業機構,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一經查實,不予獎勵:??
(1)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嚴重擾亂旅游市場秩序的;
(2)年內發生較大及以上責任安全事故;
(3)申報材料和數據弄虛作假,有違法經營行為的;
(4)對提供記錄與實際不符、超出申報時間或申報事項不在規定期限的;
(5)有重大投訴,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6)在社會信用信息平臺有不良信息記錄的;
(7)未投保旅行社責任險的;
(8)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2.對弄虛作假的旅游企業,取消其三年內申報獎補資格,在行業內予以通報批評及媒體曝光,并提供給有關部門納入社會信用記錄。旅行社、旅游景區和其他旅游從業機構取得獎勵后,被發現存在上述行為的,固原市文化旅游廣電局有權決定追回已撥付的全部獎勵款項。
五、其他規定
(一)本辦法自2023年7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6年7月14日。
(二)本辦法在執行過程中如遇有關政策調整或內容優化時,將視情況對相關規定進行修訂,并及時公布。
(三)本辦法由固原市文化旅游廣電局會同固原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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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固原市人民政府????承辦:固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運行管理:固原市電子政務中心
電話:(0954)2088900 電子信箱:gysdzz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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