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640400000/2024-00002 | 發文時間 | 2024-01-16 |
發布機構 | 固原市人民政府 | 文 號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有效性 | 有效 |
標 題: | 固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固原市屬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市屬國有企業:
《固原市屬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辦法(試行)》已經市人民政府第4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固原市屬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規范國家與企業的分配關系,加強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管理,確保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及時足額上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寧政發〔2010〕166號)和《寧夏回族自治區屬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暫行管理辦法》(寧政發〔2014〕52號)等規定,結合固原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的適用范圍為固原市屬國有獨資、國有控股和參股企業。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國有資本收益,是指國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從國家出資企業取得國有資本收益。具體包括:
(一)應交利潤,即國有獨資企業按規定計算應當上交國家的利潤。
(二)國有股股利、股息,即國有股權(股份)獲得的股利、股息收入。
(三)國有產權轉讓收入,即國有獨資企業產權轉讓收入和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國有產權、股權(股份)轉讓收入。
(四)企業清算收入,即國有獨資企業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費用),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國有股權(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費用)。
(五)其他國有資本收益。
第四條 市屬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依據國家、自治區和固原市宏觀經濟政策以及國有經濟發展重點,主要用于優化市屬企業布局,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地方經濟結構調整以及不同時期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任務,統籌安排確定。
第五條??市財政局為市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主管部門,負責編制市屬國有資本經營收支預算草案;市國資委為市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單位,負責編制所監管(屬)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
第六條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編制以企業上一年度經有法定資質的第三方審計機構審計后出具的審計報告審定的財務決算數據為依據核定。
第七條??市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直接上繳市本級財政,納入市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管理。
國家、自治區和市人民政府對市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由市財政局負責收??;市國資委負責組織所監管(屬)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
第二章??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的申報與核定
第九條 市屬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實行申報制度,由企業如實填列收益申報表,連同相關資料報市國資委審核后報市財政局備案,具體申報時間及要求如下:
(一)應交利潤,在年度終了后5個月內由國有獨資企業一次申報,并附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審計報告。
(二)國有股股利、股息,按公司章程規定辦理。
(三)國有產權(股權)轉讓收入,由企業簽訂產權(股權)轉讓合同后30日內據實申報,并附產權(股權)轉讓批準文件、轉讓合同和轉讓資產的評估報告等相關資料。
(四)企業清算收入,由企業清算組或管理人編制剩余財產分配方案后30日內據實申報,并附企業清算報告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等相關資料。
(五)其他國有資本收益,由企業在收益確定后30日內申報,并附有關經濟事項發生和金額確認的相關資料。
第十條 企業、清算組、管理人等(以下統稱申報單位)向市國資委申報上交國有資本收益時,將申報表及相關資料同時上報市財政局。
第十一條 國有獨資企業擁有全資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子企業的,無論盈利還是虧損,一律單獨編報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企業計算應交利潤的年度凈利潤,經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和財政部門批準后,可以抵扣以前年度未彌補的經營性虧損。并按《企業財務通則》規定提取10%法定公積金。
第十二條 國有獨資企業上交年度凈利潤的比例,根據不同企業的情況,分四類執行:
第一類30%,主要包括地方金融、產能過剩、房地產開發、壟斷行業以及政府限制性行業的企業。
第二類25%,主要包括資源類、投資類、交通運輸、電子商務、貿易、旅游服務等一般競爭性企業。
第三類15%,主要包括先進裝備制造、社會公益等領域的企業。
第四類暫緩繳納,主要為政策性企業,包括民政福利等特殊行業以及經市國資委核準的其他企業。
市屬國有獨資企業上交年度凈利潤的比例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實行動態調整,由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建議,報市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十三條 國有控股、參股企業應付的股利、股息,按照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執行。
國有控股、參股企業應當依法分配年度凈利潤。國有參股企業當年不予分配的,應當說明暫不分配的理由和依據,并出具股東會或股東大會的決議。
第十四條 市屬企業清算收入,以清算財產變價總收入依次扣減清算費用、共益債務、拖欠職工的勞動債權、欠繳稅款并清償普通債務后的清算凈收入為基礎申報。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國有股權(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按照國有股權(股份)所占比例據實申報。
第十五條 市屬企業申報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必須將申報表及相關材料同時報送市財政局和國資委。
第十六條 市屬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的核定:
(一)應交利潤,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審核的國有獨資企業年度財務報表反映的所有者的凈利潤和規定的上交比例計算核定。
(二)國有股股利、股息,按公司章程規定核定。
(三)國有產權轉讓收入,根據企業產權轉讓批準文件、轉讓合同和資產評估報告等資料核定。
(四)國有企業清算收入,根據清算組或管理人提交的企業清算報告等資料核定。
(五)其他國有資本收益,根據有關經濟行為的財務會計資料等核定。
第十七條 國有獨資公司由于國家政策進行重大調整,或者由于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巨大損失,需要減免應交利潤的,應當向市財政局、國資委提出書面申請,由市財政局、國資委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將減免的應交利潤直接轉增國家資本或者國有資本公積。
第三章??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的收交
第十八條 市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上交,使用《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科目。
第十九條 市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交的具體工作由市財政局負責,按照以下程序執行。
(一)市國資委在收到所監管(屬)企業上報的國有資本收益申報表及相關材料后,15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送市財政局復核。
(二)市財政局對市屬企業上報的國有資本收益申報表及相關資料復核后,將復核結果于10個工作日內通知市國資委。
(三)市國資委根據市財政局同意的復核結果向所監管(屬)企業下達國有資本收益收取通知,市財政局向市屬企業開具“繳款書”。
(四)市屬企業根據國有資本收益收取通知和“繳款書”辦理國有資本收益交庫手續。
第二十條 市屬企業當年應交利潤須在申報日后4個月內交清。市屬企業因特殊原因確實不能按期一次完成年度上交利潤的,應經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向市財政局提出申請,經市財政局批準后,可在一定期限內分次完成全部交款事宜。其中:應交利潤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的,須一次交清;應交利潤在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含500萬元)的,可分2次交清;應交利潤在500萬元以上的,可分3次交清。
市屬企業股利、股息收入,產權轉讓收入,清算收入和其他國有資本經營收入,應在申報日后3個月內一次交清。
第二十一條 對市屬企業無特殊原因未按期上交或欠交國有資本收益的情況,市財政局、市國資委應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予以催交。無正當理由欠繳國有資本收益的國有企業,責令改正,限期補繳,并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章??國有資本收益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 對市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的上交、使用情況,由市財政局組織或委托審計或中介機構進行監督檢查,有關市屬企業應當予以配合。
第二十三條 市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上交、使用情況,作為對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和獎懲的依據。
第二十四條 市屬企業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五條 市財政局、國資委的工作人員,在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弄虛作假或泄露企業商業秘密,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 市政府對市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繳另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2024年2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2月6日。
附件:1. 固原市屬國有資本收益申報表(應交利潤)
2. 固原市屬國有資本收益申報表(國有股股息、股利)
3. 固原市屬國有資本收益申報表(國有產權轉讓)
4. 固原市屬國有資本收益申報表(企業清算收入)
5.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市屬企業稅后利潤上交比例表
附件1
固原市屬國有資本收益申報表(應交利潤)
(?????? 年度)
申報單位基本情況 | ||||||||
企業名稱 | ||||||||
注冊地址 | ||||||||
組織形式(國有企業或國有獨資公司) | ||||||||
所處行業 | ||||||||
注冊資本 | ||||||||
開戶銀行 | ||||||||
銀行賬號 | ||||||||
財務經理 | ||||||||
聯系電話 | ||||||||
應交國有資本收益申報情況 | ||||||||
項???? 目 | 申報數 | 市國資委審核數 | 市財政局復核數 | |||||
1 | 合并凈利潤 | |||||||
2 | 減:少數股東損益 | |||||||
3 | 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 | |||||||
4 | 減: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 |||||||
5 | 減:提取法定公積金 | |||||||
6 | 上交利潤基數 | |||||||
7 | 上交利潤比例(25%,15%) | |||||||
8 | 本期應交利潤 | |||||||
9 | 加:以前年度欠交利潤 | |||||||
10 | 減:本期已交利潤 | |||||||
11 | 應交(退)利潤余額 | |||||||
市國資委審核意見:????????????市財政局審核意見: | ||||||||
附送資料 | ||||||||
與企業年度合并財務報表有關的資料。 | ||||||||
????本公司對以上情況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 ||||||||
法人代表(簽章): | (公章) | |||||||
20????年?? 月????日 | ||||||||
經財政部門核定后,一式四份分送:市級財政部門業務處清結算依據;開具“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附件;繳款單位繳款憑證附件;市國資委監繳依據。 | ||||||||
總會計師或分管財務負責人: | 經辦人: |
附件2
固原市屬國有資本收益申報表(國有股股息、股利)
(?????? 年度)
申報單位基本情況 | ||||||
企業名稱 | ||||||
注冊地址 | ||||||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 ||||||
所處行業 | ||||||
注冊資本 | ||||||
其中:國有股權(股份) | ||||||
開戶銀行 | ||||||
銀行賬號 | ||||||
財務經理 | ||||||
聯系電話 | ||||||
應交國有資本收益申報情況 | ||||||
項???? 目 | 申報數 | 市國資委審核數 | 市財政局復核數 | |||
1 | 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 | |||||
2 | 加:年初未分配利潤(以前年度虧損以“-”號填列) | |||||
3 | 可供分配的利潤 | |||||
4 | 減:提取法定公積金 | |||||
5 | 可供分配的利潤 | |||||
6 | 向投資者分配的利潤 | |||||
7 | 國有股權(股份)所占比例 | |||||
8 | 應付國有股股息、股利 | |||||
9 | 加:以前年度欠付的國有股股息、股利 | |||||
10 | 減:本期已付的國有股股息、股利 | |||||
11 | 應交(退)國有股股息、股利 | |||||
市國資委審核意見:????????????市財政局審核意見: | ||||||
附送資料 | ||||||
1、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 | ||||||
2、其他資料 | ||||||
聲 |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利潤分配,申報資料真實、合法,國有股東公平分享股息、股利及其他合法權益。 | |||||
法人代表(簽章): | (公章) | |||||
20??年??月??日 | ||||||
經財政部門核定后,一式四份分送:市級財政部門業務處清結算依據,開具“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附件;繳款單位繳款憑證附件;市國資委監繳依據。 | ||||||
總會計師或分管財務負責人: | 經辦人: |
附件3
固原市屬國有資本收益申報表(國有產權轉讓)
(?????? 年度)
申報單位基本情況 | ||||||
名稱 | ||||||
性質 | ||||||
聯系人 | ||||||
聯系電話 | ||||||
企業國有產權及其交易情況 | ||||||
企業名稱 | 組織形式 | |||||
注冊地址 | 所處行業 | |||||
注冊資本 | 其中:國有股權(股份) | |||||
賬面資產總額 | 其中:固定資產 | |||||
國有凈資產 | 資產評估值 | |||||
法人代表 | 聯系電話 | |||||
交易機構名稱 | 交易機構地址 | |||||
結算銀行 | 結算賬戶 | |||||
財務經理 | 聯系電話 | |||||
轉讓標的 | 占國有凈資產比重 | |||||
轉讓底價 | 實際成交價 | |||||
合同簽訂日 | 交易結算日 | |||||
價款結算方式 | ??價款結算時間 | |||||
受讓方有關情況 | ||||||
??名稱 | 性質 | |||||
注冊地(或住所) | 資產總額 | |||||
法定代表人 | 聯系電話 | |||||
應交國有資本收益申報情況 | ||||||
項????目 | 申報數 | 市國資委審核數 | 市財政局復核數 | |||
1 | 實際轉讓收入 | |||||
2 | 減:轉讓費用 | |||||
3 | 轉讓凈收入 | |||||
市國資委審核意見:????????????市財政局審核意見: | ||||||
附 送 資 料 | ||||||
1、有權機關批準文件;???? 2、已獲得備案的資產評估報告書;?? 3、交易結算單據復印件; | ||||||
聲 明 | ????????該企業按照規定程序進行交易,申報材料真實、合法,國有股東權益沒有受到損害。 | |||||
申報單位負責人(簽章): | (公章) | |||||
20???? 年??????月??????日 |
附件3
固原市屬國有資本收益申報表(國有產權轉讓)
(?????? 年度)
申報單位基本情況 | ||||||
名稱 | ||||||
性質 | ||||||
聯系人 | ||||||
聯系電話 | ||||||
企業國有產權及其交易情況 | ||||||
企業名稱 | 組織形式 | |||||
注冊地址 | 所處行業 | |||||
注冊資本 | 其中:國有股權(股份) | |||||
賬面資產總額 | 其中:固定資產 | |||||
國有凈資產 | 資產評估值 | |||||
法人代表 | 聯系電話 | |||||
交易機構名稱 | 交易機構地址 | |||||
結算銀行 | 結算賬戶 | |||||
財務經理 | 聯系電話 | |||||
轉讓標的 | 占國有凈資產比重 | |||||
轉讓底價 | 實際成交價 | |||||
合同簽訂日 | 交易結算日 | |||||
價款結算方式 | ??價款結算時間 | |||||
受讓方有關情況 | ||||||
??名稱 | 性質 | |||||
注冊地(或住所) | 資產總額 | |||||
法定代表人 | 聯系電話 | |||||
應交國有資本收益申報情況 | ||||||
項????目 | 申報數 | 市國資委審核數 | 市財政局復核數 | |||
1 | 實際轉讓收入 | |||||
2 | 減:轉讓費用 | |||||
3 | 轉讓凈收入 | |||||
市國資委審核意見:????????????市財政局審核意見: | ||||||
附 送 資 料 | ||||||
1、有權機關批準文件;???? 2、已獲得備案的資產評估報告書;?? 3、交易結算單據復印件; | ||||||
聲 明 | ????????該企業按照規定程序進行交易,申報材料真實、合法,國有股東權益沒有受到損害。 | |||||
申報單位負責人(簽章): | (公章) | |||||
20???? 年??????月??????日 | ||||||
經財政部門核定后,一式四份分送:市級財政部門業務處清結算依據,開具“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附件;繳款單位繳款憑證附件;市國資委監繳依據。 | ||||||
總會計師或分管財務負責人: | 經辦人: |
附件4
固原市屬國有資本收益申報表(企業清算收入)
(?????? 年度)
附件5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市屬企業
稅后利潤上交比例表
第二類上交25%
固原市九龍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寧夏中百正管理有限公司
固原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固原市水利勘測設計院有限公司
寧夏六盤山產業扶貧開發投融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固原白馬山陵園有限公司
寧夏六盤山旅游集團有限公司
寧夏六盤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剔除公交公司財務數據)
第三類上交15%
固原市產業技術創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第四類暫緩繳納
固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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